【聯合報╱王建煊/監察院長】
有次彼得問耶穌,如果有人得罪了我,我要寬恕他多少次呢?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七次,是七十個七次。當時猶太人寬恕人三次,已是高標準,彼得說七次,心想耶穌一定會讚美他一下,可是耶穌卻說要七十個七次。七十個七次是個形容詞,意思是無止境的寬恕人。
最近大家常談寬恕,要廢除死刑,甚或對已判處死刑者,故意不執行的。也有人為文,說如果有人殺了他的家人,他會饒恕殺人犯,這當然是了不起的,也符合聖經的教導。但大家一定要注意,這些都是由個人出發的饒恕,你可以饒恕他,這是你的美德,也是你的自由。但檢察官仍會對殺人犯提起公訴,交由法官審判。這時檢察官不可說,我要寬恕這個殺人犯,我不提起公訴了。法官如判了死刑,就應依法執行。這與被害人或家屬是否寬恕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法官在判人死刑時,心中一定是很痛苦的,法官也有寬恕的美德,但這種美德在執法時,就應擱置一邊,而必須依法論罪。
台灣現在有些亂,這與大家動輒好鬥,鬥得你死我活有很大關係。台灣確實需要更多寬恕,但寬恕不能無限上綱,用錯地方。
寬恕是聖經上所提的各項美德中,可能是最難實踐的一項,有時因一點小事,都寬恕不來,況且是對被判處死刑的人,要受害人寬恕,真是不容易。寬恕說來容易,當自己碰到時,情形就可能有變。據說從前有位法官對強暴案都輕判,認為這是男人性衝動,在所難免。但後來他的女兒被人強暴了,看到女兒痛不欲生的歲月,心中傷痛尤甚於被強暴的女兒。後來凡是到他手上的強暴案一律重判。
有次一位愛心人士問一位農夫,如果有洋房願不願意捐出來幫助窮人,農夫說願意。又問他如果有汽車,願不願捐出來,他說願意。最後問他如果有兩隻雞願不願捐,他說不願意,大家甚感奇怪。房、車都願意捐,為什麼兩隻雞卻不願意捐了呢?農夫說,他沒有房也沒有車,但他有兩隻雞。
心裡想寬恕,嘴裡也說要寬恕是一件事,但事到臨頭還能不能誠心寬恕,可能又是另一件事。所以當我們談對死刑犯寬恕時,也要設身處地的想,不要將這些受害人的家屬,都貶為是缺乏寬恕美德的人,當然更不能將自己聖人化。
聖經上說愛必管教,我們愛台灣,壞人必須要受到管教,眾多的台灣百姓,才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至於這種愛的懲罰要到什麼程度才稱恰當,例如要不要有死刑,這是可以討論的。但不能隱含著,不執行死刑或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就是行寬恕的人,反之,就是不寬恕的人
【2010/03/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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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鍾沛東】
法務部留下死刑定讞的四十四個活口,留給接任部長最棘手的問題。未來是「殺無赦」或「赦無殺」,須由法務部長及總統來決定。
我國法律明定,經司法審判定讞的刑事犯,由法務部所轄的檢察官負責執行。檢察官經審酌裁判書無誤後,即應發出傳喚通知書,要求刑事犯到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報到,再發監坐牢或罰金結案。唯獨死刑犯的執行由法務部長專掌,並明定部長令准後,須於三日內執行完畢;其中隱含了莊嚴審慎、速決速行的法律規範及義務。
王清峰因死刑爭議去職,非因她反對死刑,也不是因為怠於執行這四十四名死刑犯的槍決,而是她公然宣示違背她職務義務(因個人理念拒不執行死刑)的行為。
為什麼王清峰的抗拒會嚴重到必須下台的地步,因為她抗拒的是法務部長的專有職權。換言之,全台灣兩千三百萬人中,就唯獨法務部長有令准槍決死刑犯的權力,捨「她」其誰?
相對於法務部長的「殺無赦」,總統則是兩千三百萬人中唯一能「赦免」死刑犯的人。他專有憲法賦予的「赦無殺」赦免特權,可以透過大赦、特赦或減刑的方式,讓死刑犯逃過鬼門關。所以,有人認為明年是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總統不無行使赦免特權的可能,為四十四名死刑犯解套。
留下四十四名死刑犯未決,對下任法務部長其實不道德。若要在短期內令准全部解決,勢必在我國獄政史及憲政史上留下一筆,此一歷史壓力何其大。
府院已明確對死刑執行下達「依法行政」的政策指令,火速核准王清峰辭職,就是明確的具體宣示,成了新部長難以承受之重。想接任法務部長的人,要先想清楚這點。
【2010/03/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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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趙慕嵩
趙老大的【台灣新聞近代史】44
女藝人的家暴,今天進入第三天,有完沒完?
從早晨鬧到正午,從正午延伸到黃昏,再從掌灯時間扯到深夜,翻個身,天又亮了,睜眼一看,電視上還在播,還在不厭其煩的拿著無聊當有趣。還在說那句話:『天下沒有這麼恩愛的夫妻。』
這不就結了,好,祝福你們,白首偕老,永無家暴,誰要先動手,誰就死得很難看。
明明是三言兩語可以一筆帶過,為什麼要連播三天三夜呢?我不懂,相信很多人也看不明白。
關於女藝人的家暴事件,昨天晚上我就貼上了部落格,三十分鐘後,我又抽了,為什麼抽掉?有兩個理由:
一. 留點口德。我那口子也這樣說,正巧這兩天,趙老大喉嚨痛,那口子就說,你亂說話,喉嚨都痛了,還不知收斂?
二. 有位讀者留言,說本來要訂我們的炸醬,但是看了這段部落格後,胃口全倒,不訂了。看了這段,我害怕,部落格的讀者就是衣食父母,儘管有的讀者在吃我豆腐,調胃口,但我一概相信,都視為衣食父母。譬如;春節後,有位讀者看了我的一篇部落格,很爽,立即迴文,說,趙老大這篇部落格正合我意,太棒了,過幾天我會下單訂兩箱水餃。我信以為真。也就高興起來,但是一直等到今天,毫無回響,我想;必定又被耍了。七十五歲的老頭被人家耍,也夠悲哀吧。
基於上面的理由,我就把昨晚貼上去的一篇『家暴,欠揍。』的短文抽了下來。因為那位讀者在迴文中還說,他會發動鄰居同事,統統拒訂趙老大的產品。說實在話,如果我知道這位讀友的地址,我必登門拜訪,給他瞌三個頭,請他放我一馬,否則趙老大就真的玩完了。沒救。
有這麼嚴重嗎?
不過;也許過一段時間,趙老大又把這段家暴事件忘了,趙老大又會故態復萌,又會狗改不了吃屎,又要不留口德。也難怪,碰上不如意的事不吐不快,有件類似家暴的新聞也在台灣上空盤旋了很久,少說也有兩年,也是女藝人告男的家暴,也是女的要離婚,總之;只要稍稍平息一陣,必定就有高潮,也是舉行記者招待會,也是相互指控一番,然後又和好如初,又同床共枕了。又過了半年,新聞界把他們淡忘了,他們不能寂寞,又招開記者會,提出兒子監養權的問題,反正台灣的記者只要接到記者會的通告,不管有無新聞價值,有文必錄,有影照拍。如此而已。
在台灣最會利用記者的有兩種人:一,政治人物。二,演藝人員。
有位朋友指責趙老大對待演藝人員太尖酸刻薄,我承認。
但是這位朋友有沒有仔細想想,演藝人員就是在尖酸刻薄的環境中長大的,沒有尖酸刻薄環境的培訓,他們也當不上主持人,按說,尖酸刻薄的對話也就罷了,姑妄聽之嘛,不必計較,但是有的藝人為了玩弄說話技巧,偏偏走錯了調,譬如;有位女藝人在舞台對一位男藝人又抱,又趴,又親,最後還擺出轟趴的動作,看在趙老大眼裡,不能適應,因為這種限制級的動作等於給家庭子女,造成最壞的示範,但她下了舞台,卻大言不慚的回應;逢場作戲嘛。
但她忘了,自己已是為人妻為母了。身份有待考慮吧。
如果;有位窯姐兒從良嫁人了,有天,她又外出接客,丈夫問她怎麼可以這樣?她說,逢場作戲唄,賺點零用錢花花。不行嗎?
想想;即使趙老大的水餃被擁護不入流的女藝人的粉絲拒買,也沒關係,因為趙老大也有粉絲,也有支持者,是非自在人心。叫我把不合閣下胃口的部落格抽掉,很難。就算有天趙老大再一次退化到公園門口擺攤賣水餃和蔥油餅,我也改不了有話必說的德性,請各位體諒。
轉回頭再說一句:趙老大正因為劣根性難改,所以才會推著小車賣蔥油餅。
這是,老天給趙老大的禮物。
人,活著,不就是為了一個堅持。
(請堅持給趙老大下單。感謝。)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chao/archive/2010/03/15/479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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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趙慕嵩
趙老大的【台灣新聞近代史】43
秋菊打官司台灣版正式上映。
大陸有部電影,秋菊打官司。鞏俐主演,張藝謀導演。
故事發生在陝西農村,很有強烈的人情味。我看了三遍。
這部電影的台灣版已經出來,很沒有人情味,卻包容了人類的自私、貪婪、互、鬥、翻臉無情,為了政治企圖,六親不認,為了滿足政治野心,拚得你死我活。
台灣版的秋菊打官司雖然不致於對簿公堂,但目前的劇情發展,卻又勝過三審定讞的死刑犯還要來得激烈。秋菊打官司。(台灣版)
男主角楊秋興,女主角陳菊。沒有導演,男女主角分兼導演。
這場台灣版的秋菊打官司在剛剛編寫劇本時,男女主角還能保持冷靜,不但冷靜,而且還相當作戲,也就是說很會表演,表演給大眾看,譬如男的稱女的為大姐,大姐也以對待小弟的態度和楊秋興相處,相互構通,但事實上,在這個時候,已經是各懷鬼胎,各自打著如意算盤,譬如,陳菊有次竟然把自己的選舉看板撈過界,建立在高雄縣的土地上,由這點可以看出,一場戰事即將開打。緊接著,楊秋興也就不再客氣,放手一搏,在高雄市豎起了十多幅自己的看板。
情況推展到上星期,楊秋興竟然指出陳菊用白色恐怖對付他,他指出,利用假日出外登山,居然發現陳菊的人也夾在登山行列中,明明就是監視他的一舉一動。
陳菊也不甘示弱,叫對方拿出証據來,同時;楊秋興也向黨主席表示,希望蔡英文出來主持公道。一場選仗還沒有正式開打,目前已經出現撕破臉的短兵相接程度,來日方長,楊秋興和陳菊的秋菊姐弟情感,勢必造成水火不容,即使不會形成秋菊打官司局面,但劇情發展已不堪入目,因為政治人物一旦投入這個圈子,
就跟中了邪氣一樣,想力持鎮靜也不可能的。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chao/archive/2010/03/14/478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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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雪
簽字離婚那天下著大雨,趕著過年前的上班日,愛華在計程車上想起了結婚那天是颱風,她跟正村狼狽不堪地趕到婚宴現場時,一路上路樹倒塌,招牌掉落,簡直是大災難,那天她一直在賭氣,一輩子就這麼一次婚禮,偏偏就遇上颱風,「那是壞兆頭!」婚後每次跟正村吵架她就會這麼想,結婚遇上颱風,蜜月時她養的狗死了,一年來拚命想懷孕卻怎麼都沒辦法,弄到現在都要離婚了。
正村到底怎麼理解這一切呢?雖說年紀相當,他也長得相貌堂堂,當初兩人也是戀愛結婚,但是跟他生活在一起好痛苦。
沉默優點變成缺點
婚前她喜愛正村的善良、沉默,但他的沉默寡言簡直像在打禪七,婚後不到一個月他們已經很少交談,正村工作忙,下了班就關在書房打電腦,愛華的工作碰上無薪假,時間多得發慌,等她發現出問題時,他們已經形同水火。
是愛華堅持要離婚,正村拖了3個月才答應,「我就是不想當你太太!」愛華就是這個論點,誰來勸說都沒用。握著簽了字的離婚證書,愛華感覺很怪異,說起結婚啊簡直是折磨,過程好複雜,為什麼離婚這麼容易?容易得不像真的,回到他們的住處,屋裡到處還是兩個人生活用品,她先到家,正村晚了兩小時才回來,愛華想著她就要展開新生活了,她終於爭取到她想要的自由,但那自由是什麼呢?
正村始終沒弄懂她在意的,「為什麼妳一直跟我吵架?」直到昨晚正村還這麼問她,他不知道那是因為除了吵架根本沒辦法讓他開口講話。愛華悲傷地想著,她不想當正村的太太,但她多懷念還是他女朋友的時光,她多希望時光倒回,就停在颱風天那輛計程車上。
2010年03月16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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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文華
「來電顯示」是她手機最重要的功能。
她是美女,從小男人緣就好。小時候沒手機時,老爸扮演來電顯示的功能。「她不在,再見!」老爸的聲音低沉嚴肅,心平氣和的口氣都像在罵人,很多男生一開口就陣亡了。
有了手機後,她一天平均接到20通電話,沒有一通跟公事有關。此時,來電顯示變成她的老爸。她過濾的標準是:不顯示號碼的不接,不認識的號碼不接,
連續狂call三四通的不但不接,還會被她輸入手機列入黑名單,永遠不接。
「如果是妳喜歡的男人打來的怎麼辦?」我問。
「我會把我喜歡的男人的號碼輸入我的手機,他們打來時我會知道。」她說。
「萬一他們不顯示號碼呢?」
「那就算了。他如果夠喜歡我,會留言的。」
那些男人的確都留了言。然後所有的權力都在她手中,她決定要不要回電,什麼時候回。
「我下班後不回,周末時不回。因為這些都是我的私人時間。回了就等於允許對方進入我的私人生活。」
甚至當她喜歡的男人打來,並且顯示號碼時,她也不立刻接。她說:「一定要響至少四聲再接。」我說:「為什麼?」
「這樣才不會顯示我在等他們電話。」
她還有很多其他招術。比如說會選擇走在街上時回電,「表示我不是專程回電,而是走在路上時順便回。」就算坐在家裡,也會邊回電邊啃蘋果,好讓對方知道她回電時的心情是都多麼輕鬆。
「這麼多設計不嫌煩嗎?直接告訴對方我喜歡你,我不喜歡你,不就得了?」
「那樣談戀愛就像看病了,還有什麼樂趣?」
她就這樣樂趣橫生地談了十多年的戀愛。慢慢地,她電話少了。不只追求者的電話少了,連普通朋友的電話也少了。有時候追求者自己也沒有安全感,對方幾次沒接他就打退堂鼓了。有時候朋友只是臨時起意要去吃消夜,打給她她不接當然就不留言。沒有人喜歡對答錄機講話,沒有人喜歡重重關卡。
她不願意當下接起電話,等於拒絕了Live現場的人生。她在過濾電話的同時,也過濾掉了很多驚喜和緣份。
如今,我會常打給她。我當然乖乖顯示號碼,她會第一聲就接起:「你是這個周末唯一打給我的人!」她苦笑。我說:「不會吧!沒有人打給妳賣信用卡?」
我常想:如果沒有手機,沒有來電顯示,她會不會早已經找到真命天子?原本要連結人與人的工具,為什麼讓我們變得更孤單了?
◎本文刊載於中國時報專欄「三少四壯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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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薏蘋/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日前被咬出是以前調查局的「抓耙子」,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昨天表示,民進黨執政八年,轉型正義為何一直做不好,就是怕打開檔案一看,「怎麼都是自己人!」施明德表示,謝長廷「抓耙子」事件被揭發後,深綠的鄰居日前就對他說:「我竟然被民進黨騙了幾十年。」
謝長廷是抓耙子的風波,這陣子愈演愈烈,但是外面的人在喊「燒」,民進黨內部卻冷處理,因為卡在接下來一連串的重要選舉。施明德感慨地說:「其實很多創黨元老知道這件事後,都很生氣,但為了選舉,大家都選擇閉嘴。」
施明德指出,他曾說過:「我確信,美麗島十五人律師團,至少兩人是調查局幹員,都當過黨主席。」他強調:「是至少喔!其實是兩個人以上,分別的是警備總部及國安局的線民。」「我的手中都握有證據,所以歡迎謝長廷等人來告我。」
由於民進黨內,大家正忙著五都選舉,這樣的話題,對於想參選的謝長廷及被影射的天王人物,都是很大傷害。
施明德說,日前謝系大將李應元還在外面到處幫謝長廷消毒,他很想問李應元:「你的話有公信力嗎?我可是握有證據的ㄟ。」
施明德表示,當年這些抓耙子、台奸,一批批,後來在黨內位高權重,每年都參與選舉,然後陸續把創黨元老一一幹掉,甚至趕出民進黨。
施明德說,原本他正著手寫第二本書,裡面的內容會更多,但是最近因為謝長廷事件風波,家人及親友都勸他,所以暫時擱筆,不過他一定會把他知道全寫出來,而且全都有憑有據,他不會冤枉人,因為「冤枉別人,是一件多麼殘忍的事。」
2010-03-15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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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
短短一周,兩名內閣閣員在政策風波中掛冠請辭。所不同的是,楊志良對漲保費的專業堅持得到不少民眾肯定,同時也為保費調整排除了若干障礙;而王清峰拒執行死刑的道德訴求,攪翻社會一池春水,卻讓問題的思辯走向倒退,更讓政府陷入進退兩難之境。
楊志良和王清峰為理念不合而求去,較之官員因貪贓枉法而去職,或為戀棧而不惜出賣公權力,至少留下了獨特的身影,其品操難以一筆抹煞。雖然吳揆還在極力慰留楊志良,但兩位平素風評不惡的政務官以如此爭議的姿態求去,其間輕重是非,確值得我們進一步探討。
楊志良是學者出身,王清峰原為人權律師,均素有不錯的專業形象,這也應是他們獲邀入閣的主因。兩人既投身政治,即應以專業能力服務新的角色,以求有利於社會和人民,未料兩人最後都卡在個人的信念求去。兩相比較,楊志良的堅持是基於決策理性,以維持健保制度的健全為出發;而王清峰的廢死堅持,則只顧維護個人信仰,卻忽略了社會現實與職務角色。
最令人驚訝的是,在王清峰的價值天平上,她心心念念四十四名死刑犯的生命權,聲稱願意為他們「下地獄」;但對另一端對治安存疑義的廣大民眾卻冷眼以對,亦對曾因暴行受難的家屬也幾無一語寬慰。即使廢除死刑是「國際潮流」,但一位法務部長面對本國人民的疑慮,能視若無睹嗎?王清峰在理念與實務之間的失衡竟嚴重到這種地步,不僅偏執,也倒置了本末。
政務官的個人信念是一回事,要將這個信念灌注到施政上,仍須透過合法及制度化手段來達成;但王清峰一再強調廢除死刑的必要,卻不設法尋求程序的完備。不僅如此,她在處理問題時連續作出過激表現,反讓事情愈發棘手。例如,她形容簽核執刑令為「殺人」,不啻妖魔化了部長的制度角色,也把這個原罪強加到繼任者身上。而她輕鬆下台而去,維持了自己「尊重生命」的形象和信念,遺下的「殺人」問題卻拋給政府和台灣社會去承擔。這種態度,確實頗有可議。
以法務部長之角色,王清峰原本有許多機會和管道向民眾宣導尊重生命的意義,以目的及手段兼顧的方式,徐徐向廢死的法制道路推進。但她捨此而不為,卻以驚世駭俗的言論推銷自己的信念;如此一來,反而把社會輿意的討論推向更保守的極端。經過此一事件,如果台灣社會對廢除死刑的抗拒更大,國際對台灣人權指標的評價下降,王清峰恐怕難辭其咎。她暴衝式的去職,可謂「輕於鴻毛」。
除了廢死,王清峰留下來的一課,還有政治人物如何實現「個人信念」的問題。王清峰為個人理念而去職,她稱自己是「做對的事」,這句話存在著莫大的弔詭。第一,做對的事,未必「做對事」。第二,對王清峰個人而言是對的事,對社會未必是對的事。
德國社會學家韋伯當年曾區分「責任倫理」與「信念倫理」,認為只講「信念」的政治家,是不負責的政治家;因為他們只追求個人的心安與道德的純潔,卻忽略了公眾人物對社會的責任,怠忽了公權力的職責。「信念政治家」往往只是任性地發洩道德情緒,既不準備與他人辯論,也不準備說服別人,更不在意自己言行會帶來什麼後果。這種道德聖人,或許原本即不應該進入實際政治操作的領域,因為在他們的道德優越感之下,不容許別人與他們平等。
王清峰在強調生命權時,未必意識到自己在誇示道德優越感;但政務官面對沸騰的民意,若只能退回到個人信念的堡壘,那等於宣告棄守公共領域。王清峰下台,真正令人惋惜的是,她到最後一刻對己身所負的責任倫理仍一無感應。
【2010/03/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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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
楊秋興最近對陳菊發出一連串指控。其一,他春節去爬柴山,高雄市警員竟一路跟隨,對他攝影監控蒐證;其二,他在市區豎立的文宣看板遭到市府開單取締,同一地點陳菊的看板卻沒事;其三,挺他的高雄市官員和里長遭到市府打壓,已多達十八件。
這些指控的情節,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做的人也許自以為沒什麼大不了,被整的人可是覺得很火大。對此,陳菊四兩撥千斤地否認,說自己歷經「白色恐怖」,坐過黑牢,不可能做這種事。
要不是彼此用的字眼都很重,說出「耍陰招」、「人後下毒手」之類的話,外界可能以為這只是綠營內部自己在藉機炒熱選情而已。但從雙方「變臉」的程度看,這些齟齬顯非空穴來風。或許事情並非陳菊主使,而是她身邊護主心切的官員及策士所為,但無論如何,陳菊都有責任調查清楚,給公眾一個交代。就如她所曾經歷的白色恐怖,許多橫生的枝節也都是出自「為虎作倀」者之手,不是嗎?
再說,從選民的角度看,即使只是爭綠營黨內初選,楊陣營指控的那些情事也不應該任其發生。因為,主政者運用公權力打擊選舉對手,不僅涉及公器私用,更會造成不公平競爭。如果對付黨內同志,都會使出各種脫軌把戲,那麼,未來到了正式選舉的政黨競爭,還有什麼手段使不出來?
讓陳菊背負不明的「打壓」罪名,是不公平的;讓楊秋興吃「菊色恐怖」的悶虧,也一樣不合理。試想,一個市府處長和楊秋興同場吃了尾牙,回去就要寫報告交代;這種事如果真發生,大高雄選舉還配稱為君子之爭嗎?
【2010/03/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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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曾雅真/南台科技大學財法所副教授】
中國大陸總理溫家寶一再提出的兩岸ECFA大陸讓利說,固然展現中國大陸促進兩岸互信之意圖,仍不免引發台灣各界質疑讓利說所隱含的政治意圖,更憂心台灣難以承擔未來可能接踵而至的「政治回饋」。但回顧中國過往的國際經貿具體實踐,中共對貿易夥伴的單方讓利作為,既非首創亦非先例,更難以冠上獨厚台灣的特例。過去中國自我限縮經貿利益之實踐,也並沒有掛勾夥伴國必須進行政治回饋之情事。台灣實不必自我設限,想像子虛烏有的政治回饋義務。
首先,向貿易夥伴的單邊讓利,是中國入世精神的延續,無涉政治回饋說。中國向貿易夥伴的單邊讓利並不稀奇,因中國大陸於二○○一年加入世貿時,即已對WTO所有會員至少作出了四項的單邊自我歧視性承諾,不但自願放棄多項世貿所賦予之權益,更接受了單邊受益貿易對手國之不對稱條款。是以中國的對台讓利說既非首創亦非先例。
第二,早期收穫條款未必是中國大陸之單方讓利。早期收穫條款最早見於中國大陸與東協國家於二○○二年簽署的《中國與東協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針對農產品為主的六百餘項產品,在未達成全面性的貨物自由化之前,先行以較快的速度以及較大的幅度,提前進行關稅減讓,開放彼此市場。換言之,早期收穫條款的本質,仍是一種雙向之互惠措施,而非中國大陸的單方讓利。
事實上,中國大陸若企圖透過早期收穫條款實現讓利之實,那麼實際的作法應是:對台灣貨品採取單方、不對稱且較有利的降稅時程與稅額調降措施,片面開放大陸市場,便利台灣貨品取得大陸市場主導地位,並自願放棄大陸相對產品主導台灣市場之機會。但中國能否有此魄力,仍有待進一步觀察。
第三,中國自願性之單方施惠措施,乃係中國的自我讓渡作為,吾人實不必自創矮化論。事實上,中國對台之讓利是否真正得到落實的關鍵,在於大陸是否願意無條件的放棄互惠式的關稅減讓暨市場開放之相關措施,自願單邊施惠台灣產品,並且承諾台灣得對大陸產品採取歧視性之較高關稅。換言之,惟有在ECFA最終成為一項中國單邊施惠於台灣的經貿協議之後,中國之讓利說始有落實之實。
中國對台讓利,是中國自入世以來自我限縮經貿利益作為之延續,可謂是不求回饋的單方施惠措施,無涉政治回饋或矮化的憂慮。吾人實不必自縛於台灣必須投以政治回饋的想像,何不敞開胸懷,聽其言觀其行,大方接受中國大陸不求回報的單方經貿讓利。
【2010/03/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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