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水果偷用鄰居500cc自來水 依竊盜罪送辦
洗水果偷用鄰居500cc自來水 依竊盜罪送辦
一位攤販江姓婦人於南屯市場販賣水果,於4日上午為清理水果,拿著500cc的塑膠杯(裝飲料的空杯),在邱姓住家騎樓柱擅自打開水龍頭取水,被邱姓屋主發現報警處理,警方到現場詢問江姓婦人,江婦坦承犯行不諱,訊後依竊盜罪嫌將江嫌送辦。
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於4日接獲邱男報案,稱當日上午10時許,江嫌為清洗水果之便,就用裝飲料之500cc空瓶私自竊用他們家的自來水,警方調查江女供稱,因先前向邱姓屋主租用其店面販賣水果,自認與屋主熟識,所以就自行用塑膠杯裝其屋外水龍頭之自來水,要來清洗所販賣的水果,當時邱姓屋主並未在店裡,要等屋主出現才告知他,豈料邱姓屋主並未提起此事,就直接報警處理,當時取用水並非出於故意,可能因自己誤認與屋主熟識才一時貪圖方便才會觸法。
雖然江嫌云云道來並非出於故意,但邱姓屋主指證歷歷,並堅持提告,警方訊後仍將江姓婦人依竊盜罪送辦。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所長呼籲,奉勸民眾不要因一時的貪小便宜,而隨意盜取他人物品,造成觸犯竊盜罪的不良後果。